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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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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减免契税的情形 企业改制的法律规定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来源: 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suzbgls.com/

  宋,深圳股东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合肥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企业可减免契税的情形

  核心内容:企业可减免契税的情形有哪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改制、公司合并与分立、企业破产、资产划转、债权转股权等情形,可享受相应的契税减免政策。企业减免契税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企业原投资主体持股超75%,事业单位原投资主体持股超50%,即可免契税;二是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合并公司契税可免征;三是破产企业可减免契税的情形。下面由在本文详细介绍企业可减免契税的法律情形。


  一、可减免契税的情形


  1、企业原投资主体持股超75%,事业单位原投资主体持股超50%,即可免契税


  通知规定,企业整体改制时,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的公司中所持股份比例超过75%的,且改制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则改制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时,可以免征契税。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比例超过50%的,则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可以免征契税。


  2、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合并公司契税可免征


  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则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时,可以免征契税;公司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破产企业可减免契税的情形


  此外,企业实施破产时,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符合相关规定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契税减免。


  二、改制重组税收政策的积极作用


  1、企事业税收负担进一步减轻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总的来看,通知发布后,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税收政策更为宽松,税收负担进一步减轻。新规定在统一各类企业改制重组的契税优惠政策的同时,放宽了企业整体改制契税免税条件,适当调整了事业单位改制免税条件。这便于企业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资金状况等灵活选择组织形式,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创造力。


  同时,新规定不再按企业所有制形式设置契税减免政策,凡是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设定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都适用同样的税收优惠。对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也不再区分原投资主体是否变化,只要原投资主体存续且在改制后企业中持股50%以上即可享受免税。这有利于减轻企业事业单位改制负担,引导和激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经济发展要求及市场变化进行改制重组,也为社会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这次契税政策调整,将有利于促进企业优化资本结构、组织形式以及经营管理模式,从而激发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改制重组对于促进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益行业、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改制的法律规定

  关于企业改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好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这里包括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改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和企业重组方案和下属情况。


  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


  改制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简况,包括:


  企业名称;


  企业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


  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


  2、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


  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税后利润。


  3、职工情况


  包括现有职工人数、年龄及知识层次构成。


  企业改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包括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


  2、可行性


  结合企业情况和改制方向详细阐明企业改制所具备的条件,改制将给企业带来的正面效应。


  企业重组方案


  1、业务重组方案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


  2、人员重组方案


  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


  3、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等。


  4、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


  包括改制后企业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的详细情况。


  5、股东简况


  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有职工持股会等其他形式的股东要详细说明其具体构成、人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


  6、拟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结构


  选择哪种企业形式,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


  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改制后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包括最高权力机构,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还是设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设置等。


  下属企业情况


  下属企业的数量、具体名单、经济性质和登记形式。如下属企业有两层以上结构,即下属一级企业还下设一级或若干层次企业,要详细列出层次、结构。


  根据;企业改制,其下属企业资产列入改制范围的应一并办理改制登记;的要求,拟改制企业全资设立的法人、非法人及与他人共同设立的联营企业都要一并参加改制工作,其改制方案可以参照上述企业改制方案予以制订。不列入改制范围的下属企业,要先行办理隶属关系的变更划转手续,并办理变更登记。拟改制企业控股、参股的企业,其资产不进入改制范围的应先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出让其股份;列入改制范围,则只需待企业改制登记完成后办理股东名称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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