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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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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加盟被骗维权的途径有哪些?如果加盟店开不下去如何维权?

添加时间:2025年1月25日 来源: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suzbgls.com/

 陈德文,厦门经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现今加盟被骗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针对加盟被欺骗问题,我国法学界目前还对该问题没有过于深入的研究,只是把他归为普通诈骗一类,因为它满足了诈骗的要件,而且在刑法当中也没有具体将该罪列为单独的罪来入刑,民法当中规定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很多人问加盟被骗维权的途径有哪些为大家整理了一下有关诈骗的相关维权途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议你尽快报警,再找一下同样被骗的受害者,可以一起集体维权,可以找一下啊。

1、什么是网络诈骗,被骗多少钱入刑

目前没有,罪名仍叫诈骗罪,只是利用了网络的手段所进行的。 详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为2000-5000元,数额较小,没有达到1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了。

2、被骗了500元,可以向报警吗

任何人在被骗后,无论数额多少,都可以向当地的进行报警,都会对案件进行受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数额大小,是否构成诈骗罪,再对案件进行立案。

注意: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即用电脑进行网上交易时的所在地公安机关。 根据不同地区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及部门划分,会将网警化分到各派出所部门科室中,所以需要先拨打110,案件先交由派出所民警,对案件受案留底后,再交由网警。有的地区,网警是单独部门,受害者直接将材料交由网警。有的地区,会视情况而定,对案件先进行初步分析后,需要受害者到经侦大队报案。

3、需要提交什么证据材料

①受害者本人身份证

②聊天记录、订单等截图

③转账银行卡,转账记录并盖章

④如果是被跑路网站所骗,需要提交该网站的网上信息截图,如官网上的公司介绍、主流媒体对该网站理财信息的吹捧报道、知名网站的理财推荐等、被骗公司的资格认证。

如果加盟店开不下去如何维权?

加盟店铺是现在的热点问题之一,但是并不是说现在这种赚钱方式都是万无一失的,因为很多人已经在这方面遭受到骗局了,有些人是把钱投入进去之后就在也没有了回应,而有些人则是在经营之后发现根本不是像当初说的那样,根本连成本都赚不回,那么加盟店开不下去如何维权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首先,点击网站之前,一定要仔细甄别正规网站与克隆网站,不要随意点击莫名弹出的网页链接,因为这些网页很可能含有木马病毒,导致个人账户和密码被不法人员窃取,致使财产受到损失。

第二,如发现被骗,及时要保留证据,聊天的证据,银行转账的证据,网络上网页的截图,然后尽快向相关部门投诉。

第三,为手机安装手机卫士,防止手机恶意软件窃取隐私信息及网银信息。识别这些诈骗电话号码。一定要开启手机卫士的骚扰拦截功能,识别伪基站、改号软件发送或拨打的电话号码,并将其拦截。

第四,不要轻信任何要求输入密码、验证码及汇款信息的谎言。

第五,如遇诈骗尽快报警并通知银行冻结账户。

二、如何有效举报网络诈骗行为

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由于互联网的隐匿性,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也为公安机关办案增加了难度。遭遇网络诈骗,应尽早向公安机关报案,方可能追回经济损失。同时也可通过对诈骗网站、诈骗分子的即时通讯账号举报,防止其他人继续遭受损失。注意事项如下:

1、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部门报案。

2、尽可能多的留存证据,例如以下内容:

打款记录截图或银行转账单据;

聊天记录截图;

通话录音;

短信记录截图;

往来电子邮件。

3、将公安部门的接警或立案回执、证据材料、违法网站网址、违法即时通讯账号等一并向举报中心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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