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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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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需注意什么 签订保险合同的注意事项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9日 来源: 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suzbgls.com/

  黄应明律师,深圳资深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需注意什么

  核心内容:股权转让是一种复杂的法律行为,涉及的法律关系多,为了避免股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签订一份全面具体的股权转让合同很重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需注意主体的明确,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在合同明确列出;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也是达成转让意思表示的重要依据;对前置审批程序需关注,需要批准的必须得到批准方可转让等内容,下面由在本文详细介绍股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四、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目标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目标公司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签订保险合同的注意事项

  核心内容:签订保险合同注意事项有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保险标的......下面合同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签订保险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保险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保险标的;


  保险和免除;


  保险期间和保险开始时间;


  保险金额;


  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违约和争议处理;


  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知识延伸: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与其它合同共有的特征:


  其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之间达成的协议通常不能算作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其二,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进行非法干预。


  其三,保险合同必须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保险合同独有的特征:


  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的告知义务。


  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合合同。


  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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