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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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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未过户,房屋归谁?可以进行买卖吗?签订赠与合同后不履行行不行?

添加时间:2022年9月13日 来源: 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suzbgls.com/

 黄应明,合肥资深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合肥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赠与房屋未过户,房屋归谁?可以进行买卖吗?

赠与房屋过户,既要走一系列的手续,又要花费一大笔费用,因此,很多人在赠与房屋时,往往都只签了赠与合同,就完事。这样,不但极易引发房屋归属的纠纷,而且受赠人还不能自由买卖赠与房屋,对赠与双方而言,都是不利的。


赠与房屋未过户,房屋仍归赠与人所有


根据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赠与房屋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应认定赠与房屋的财产权利未有转移。也就是说,赠与房屋没有过户的,房屋所有权仍归赠与人所有,那怕即使受赠人已经实际占有或使用赠与房屋的,但实则没有取得赠与房屋的所有。


这时,受赠人不能擅自买卖赠与房屋,否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有诉讼风险:


擅自买卖别人的东西,被人告,相信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受赠人要想买卖赠与房屋的,最好征得赠与人同意并协助过户,或者过户后,再进行买卖,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当赠与合同已经公证了,那么非法定情形是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不管事后赠与人是否愿意,都应该将赠与房屋交给受赠人,并协助办理过户。从这个角度来看了,赠与合同已公证,赠与房屋未过户的,房屋最终仍归受赠人所有。


因此,赠与房屋未过户,房屋究竟归属所有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但未过户的房屋不要擅自买卖,避免引发法律纠纷。要是已经因赠与房屋归属、买卖发生纠纷的,又无法协商处理的,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合同律师协助处理,毕竟“房”无小事。



签订赠与合同后不履行行不行?

  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后,还没履行赠与合同前,赠与人又后悔,不想交付财产。但是,因为双方签订了合同,认为赠与人有义务履行给付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即撤销合同。那么,这时候要确定是否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合同。


  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其次,赠与人出现以下法定情况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不过,赠与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如果签订赠与合同前经济状况就不好的,那么可能不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赠与人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有些人因为企业经营失败,但是不至于影响维持生计,那么还是可以接着履行赠与合同。


  因此,若是存在以上情况,即使是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也可以撤销,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最后,签订赠与合同后,一般人认为对方必须履行,否则就是违反合同约定。并且,实际中有些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但是中途后悔不再履行,还要求返还财产等产生纠纷。所以,如果双方争议较大,难以处理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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