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黄应明

1379827432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集体所有制改制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添加时间:2021年2月18日 来源: 深圳资深合同律师   http://www.suzbgls.com/

  宋,深圳股东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合肥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集体所有制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一、集体所有制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1、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2、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企业的改制方案。其中应明确企业净资产数额及清产核资情况即资产处置意见、改制后的企业股东投资情况。

3、至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办理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

二、集体企业改制的途径有哪些

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

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份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

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公司。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改制的程序有几个环节环节,企业应当先确定方案,由集体经济成员讨论批准,然后报请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审核的,下面就办理工商登记,注销之前企业,成立新的股份制企业。

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一、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在我国是没有个人债务重组的,一般说到债务重组的问题都是指的公司或者企业。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

1、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

2、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度,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性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度,但经营正常,尚有企业资产相对应,具备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性债务可视作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的方式予以解决。

3、减免债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等,使财务状况发生困难,但债权债务方有着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且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债权方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为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因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通常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并得以清偿债务。

4、托管或授权经营。托管经营是对于那些经营亏损,陷于困境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协商有选择地委托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去管理。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联系电话:13798274326

全国服务热线

1379827432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